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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内人士热议“以房养老”

2014-07-04 来源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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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DM理财报道 

   估计很多人都听说过“以房养老”,并且听了很多年,可事实上,以前只是纸上谈兵,压根没有搬到现实中。6月23日,保监会发布文件,正式宣布从今年7月1日开始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,将标志着“以房养老”真正落地。

   中国式的“以房养老”究竟是什么样?DM理财为你总结了4大看点。

满60周岁拥有房产权

   反向抵押养老保险,简单地说,是指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,抵押期间,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,继续拥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。身故后,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。

   参保条件是投保人群必须满60周岁,并且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。投保人犹豫期不少于30天。目前开展试点的城市有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四个城市,试点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。

7家险企获批调研

   根据保监会规定,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需已开业满5年,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;同时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,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%。

   目前申请获批的险企有7家:平安人寿、太平洋人寿、泰康人寿、幸福人寿、合众人寿、大都会人寿和中宏人寿。

房价涨跌关系投保人利益?

   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,最大的风险无疑是房价的波动。如果房价上涨,房屋增值,那么投保人是否可以拿到更多的养老金?如果房价下降,房屋贬值,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养老金会不会缩水?

   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,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,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。

   如果是非参与型,无论房价是涨是跌,保险公司均不参与房产增值收益,抵押房产增值部分全部归属于投保人。

是否成为主流养老方式?

   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否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方式?袁序成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,“以房养老”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,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,有限的受众、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“小众”属性。

   产品方案方面,DM理财致电参与试点的合众保险,相关负责人表示,各家险企将会根据保监会的意见来设计产品,目前还在筹备阶段。

据武汉晨报报道 

   下月起,以房养老商业保险将正式在武汉、北京等四大城市落地。记者昨探访发现,武汉市民对这一新的商业保险,似乎并未准备好,不论是年龄较大的还是年轻一族,心里都有不少顾虑。

房子想留给下一代

   昨日,多位符合“以房养老”条件的老人受访时表示,不会考虑把房产抵押出去。

   家住江汉的任女士今年65岁,她名下有两套房,明确表示不会考虑以房养老,“我每月也有退休金,生活并不成问题,房子还是会留给孩子。”任女士觉得,尝试这个保险的人可能不多。“收入低的老人,通常没有房子。有,也是跟儿女一起住,没有达到以房养老的要求;收入高的,有房子也不会抵押给保险公司, 还得留给下一代。”

   58岁的刘先生在武汉有一套房,孩子已婚也有自己的房子。刘先生觉得,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,以后就只能听保险公司的了,“而且房子不能留给儿女,老伴肯定不同意。”

   记者在淘房圈内发起调查,参与调查的圈友均表示不会考虑以房养老。他们认为,收益到底合不合算目前看不清;还有一个绕不过的问题,把房子抵出去,不留给孩子心里说不过去。

房价仍有上涨空间

   读者张小姐除在武汉有房外,前两年在海南文昌区又购置了一套,面积80多平,总价40万元左右。虽然目前房价有所波动,但提到以房养老,她仍明确表 示不会考虑。“我买的时候总价不高,而且每年还能住几个月,其余时间可租可放。即便以后不住,卖出去也行,反正位置不错,也是稀缺资源。”张小姐觉得,房子仍然有上涨的空间。

   淘房圈内像张小姐这样想法的人不少,他们认为房价仍有上涨空间,一旦房子抵押出去,未来安全感不足。

   记者了解到,此前国内也有多个城市曾自发尝试过”以房养老“,但最终都没能推广。包括武汉某银行三年前也推出过相关产品,但基本无人问津。

养老产品及配套有待完善

   有专业人士认为,“以房养老”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运作,只是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,而非主流。一房地产业内人士则认为,以房养老如只停留在现有基础,接受的人不会多。“从目前来看,房产增值保值功能依然不错。况且房产涉及到的产权问题,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完善配套制度。”

   相关研究人士认为,“以房养老”商业保险仅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,试点的推出引来众多争议,并非保险产品有问题,而是目前化解养老困局所必需的一些基本养老产品及配套有待完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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